11月14日重庆江北区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重庆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的通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研判和两江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 ,现就调整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调整高新区疫情风险区域 。
自2022年11月14日0时起,新增划定我区部分高风险区。
自2022年11月14日16时起,新增划定我区部分高风险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具体点位李家沱街道:融汇半岛六期香缇漫山4栋 。花溪街道:先锋新村3栋1单元。莲花街道:云山晓23栋,天明村6组4号附18号。南泉街道:红星村7组103号。木洞镇:钱家湾村菜园湾组72号 。
关于增加北碚区疫情风险区的通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11月14日5时起,在辖区内增加高风险区5个。
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自2022年11月3日以来 ,离开上述风险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落实以上管控措施。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 ,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江北区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11月19日发布)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具体点位大石坝街道:大庆村南10栋;八村59号;八村168号。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 ,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具体点位石马河街道:华美翡丽山一期20栋1单元;翠苑小区4栋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 ,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具体点位石马河街道:凤凰湾纯水岸;河嘴47号。
实施管控后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 ,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实时调整。每天开展健康监测 。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根据当前巴南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市、区两级专家组研判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现将我区部分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现将江北区部分区域调整划定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具体点位石马河街道:山水景园17栋;化工研究院61栋;新意境小区13栋;民悦新居1栋;金科十年城东区38栋。










